2023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的专业理论课程安排已经公布了,请各位2023年的福建自学考试的考生注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可供各位考生参考。更多考试相关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2023年福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3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考课程考试安排有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2〕90号)要求,现将《2023年4月和2023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宣传及报名组织工作。
附件:2023年4月和2023年10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表
说明:1.此表包含面向社会和体制改革试点所有开考专业理论课程。
2.“#”为停止接纳新生报考专业;“◎”为新开考专业;“△”为省考课程。
3.“*”为委托开考专业,报考对象有限制:
护理(专科,专业代码:620201)报考对象:本省各级各类医疗单位从事护理(助产)专业工作,具有护理(助产)中专毕业学历或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考试取得护士(助产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在职护理(助产)人员。
护理学(本科,专业代码:101101)报考对象:国家承认学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且目前在岗的护理专业人员、护理老师及护理干部可以报考。
药学(本科,专业代码:100701)报考对象:具有大专以上国家承认学历的医学、化学、护理、生物及药学专业专科毕业生以及具有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取得从业药师、执业药师资格的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中药学(本科,专业代码:100801)报考对象:具有中药学专科或相关专业专科毕业目前从事中药生产、经营等工作的相关人员。
4.考生可登陆个人自学考试报考平台查询有关理论课程教材使用信息。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7日
本篇文章来源于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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